早前特首李家超於《施政報告》提出全面檢視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,消息指,政府擬將亂拋垃圾定額罰款提高1倍至3,000元,而店舖阻街則大增4倍至6,000元,同時賦權食環署執法,包括有權沒收貨品。政府已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相關文件,相關事項會有下周二(13日)的會議上討論。政府也會展開為期1個月的公眾諮詢,預計最快於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。
消息指,政府針對環境衞生問題,向立法會提交多項修例建議,包括亂拋垃圾定額罰款,由1,500元增加1倍至3,000元,包括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、在公眾地方吐痰、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、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、犬隻糞便弄污街道、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、及海上棄置廢物。
而店舖阻街增加4倍至6,000元。同時,原本容許商販4小時內移走障礙物的時間亦會縮短,並賦權食環署人員沒收貨物,加強執法力度,當局更會考慮為前線人員提供隨身攝錄機,以便與商販發生衝突時,紀錄作為證供等。
消息指,提高亂拋垃圾罰款主要考慮已多年沒「加價」,希望藉此增加阻嚇力;店舖阻街增幅達4倍,是當局發現不少店舖並不懼怕,將罰款視為交租,每月被檢控數次,仍算是「畀得起嘅租金」,故認為要在此「痛點」下手,令商販覺得不值而收斂。消息人士又稱,過去多次發生食環署人員勸阻商販時受襲,令到他們難以執法,過去多個月與警方的聯合行動,十分有效,包括沒收貨品增加阻街成本,因此考慮賦權予食環署人員。
環境及生態局回覆傳媒查詢時確認,已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,提出調高有關定額罰款的初步建議,並會展開為期1個月的公眾諮詢,收集市民意見,在考慮公眾意見後,才敲定最終加幅。發言人指出,自2003年提高有關定額罰款至今,本港的累積通脹約為6成,為進一步加強阻嚇力,以及適度反映有關罪行對環境衞生的影響,才作出有關建議。